关于组织申报2012学生社会实践自由组队项目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2-05-10 09:03 浏览量:

活动时间: 2012-05-10 09:03:00 ~ 2012-05-10 09: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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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分团委、广大同学: 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校团委与相关部处和各学院通力合作,近年来不断完善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体系,着力思想引领、组织建设与管理创新,不断加强学生社会实践的选题辅导、培训、过程管理和成果转化,设立自由组队项目、基层建设项目、国际交流项目、委托调研项目、集中组队项目、基地合作项目、纵向规划项目等多层次的实践项目,全方位地为学生深入基层、了解国情、增长才干搭建平台,打造了社会实践的“人大模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2011年度首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评优中,我校更是以1个先进单位,5名先进工作者,10名先进个人,12支优秀团队,102项优秀成果的优异成绩再创获奖数量新高,继续在高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中保持绝对优势。 2012年,中国人民大学将迎来75周年校庆。立足建设“人民满意、世界一流”大学的奋斗新起点,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并在实施“1020行动计划” 部署落实“10件大事20件实事”工作中再次提出加大对学生工作的支持。校团委将继续整合资源,与相关部处和各学院紧密合作,以“稳定规模、创新机制、强化管理、提升质量”为基本原则,高起点推进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创新发展。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启动2012年学生社会实践自由组队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自由组队项目介绍 学生社会实践自由组队项目是我校学生社会实践项目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学生根据自身的专业优势、专业兴趣、技能特长自主组建社会实践团队,选择实践地点,拟定实践方案,自主开展活动的实践项目。 自由组队项目主要分为“社会考察类”、“社会服务类”和“社会调研类”三类。 “社会考察类”主要是指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社会教育基地(例如科普、环保、法制、道德、禁毒等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活动,旨在开阔视野、了解国情、提升认识; “社会服务类”主要是指利用自身的智力和专业优势开展的、旨在改善和发展社会成员生活福利的公益性实践活动; “社会调研类”主要是指应用科学方法,对特定的现象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探求其发生的原因和相关联系,从而为解决理论性或政策性的问题贡献力量的实践活动。 二. 选题领域 依照惯例,社会实践自由组队项目不设具体题目,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和专业优势,自主选题组队。根据学校社会实践工作专家委员会的建议,校团委实践部整理编制了选题指南并已经发布在 人大实践网/实践宝典/选题指南内,供广大同学申报参考。 选题指南仅列明选题领域,学生可以在这些领域中考虑具体的选题,也可以在所列领域以外自主选题。 三. 申报要求 1.自由组队项目团队全体成员必须是具有我校学籍并按期注册的,非毕业年级的在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已经取得在我校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或已经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应届毕业生也可参与; 2.自由组队项目团队规模严格限制在3-5人,其中领队(项目负责人)1名; 3. 自由组队项目领队必须参与了“学生实践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第一期)并结业。 4.每个实践团队须联系确定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可以是学校教师(含博士后)或行政人员。 四. 实施流程 (一) 申报咨询辅导 2012年5月7日至5月18日(不含周末)9:00-17:00,校学生社会实践服务中心、学生社会实践辅导员团队将就社会实践自由组队项目相关问题接受咨询,帮助同学组队选题。咨询辅导地点为学生活动中心105,不接受电话咨询。 (二) 组队申报 1. 组队并拟定实践方案。学生自行组建实践团队、联系指导教师,在指导教师的辅导下确定实践选题、拟定实践方案。 2. 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自由组队项目申报表》。该申报表可在人大学生社会实践网实名注册后从“下载专区”下载,表后附有填表指南,请务必事先仔细阅读,以免因填写不规范而影响立项资格; 3. 学院分团委审批。打印《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自由组队项目申报表》,所有成员亲笔签字后,报领队所在学院分团委审查盖章。 4. 发送电子版申报表。2012年5月20日23:00前,将《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自由组队项目申报表》电子版(word2003格式)发送至 ov@ruc.edu.cn ; 5. 网上申报。2012年5月20日23:00前,进行网上申报。请在“人大社会实践网”点击“网上申报/自由组队项目申报”,填写相关内容。请务必在进行网上申报前认真阅读申报网页上方的申报指南。 6. 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申报团队于2012年5月21日、22日9:00-18:00期间,将以下申报材料交到校学生社会实践服务中心(学生活动中心105室)。 (1)经各院系分团委审查盖章后的《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自由组队项目申报表》1份; (2)实践地相关单位接收证明(非必需); (3)其他可以证明选题价值、团队优势的材料(非必需)。 (三) 立项评审 1. 申报资格审查。主要按照申报要求,对项目领队及成员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查,并核实学院审批意见。 2. 规范性审查。凡是网上申报、电子版申报表、纸质版申报表等三项申报材料出现缺失或信息不一致,以及弄虚作假或信息填写不规范的,一律取消立项资格。 3. 立项评审。重点对实践选题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以及申报团队的综合优势进行评审。 4. 公布拟立项名单。拟立项名单将于2012年6月初在“人大学生社会实践网”公布。请注意,按要求参加立项大会及相关培训辅导后方可取得正式立项资格。 (四) 召开立项大会 校团委实践部于6月初组织召开立项大会,就自由组队项目实施、项目调整、安全管理、经费管理、结项相关事宜进行说明,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并在人大实践网公布。未参与此次立项大会视为自动放弃立项资格。 (五) 培训辅导 学生社会实践辅导员团队对自由组队项目进行分组辅导。培训辅导过程中将发放社会实践旗帜、介绍信等相关物资。 (六) 启动仪式 6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 开展实践 各团队根据计划利用暑期自行奔赴实践地开展活动,并尽可能在实践地开具相关证明,保留实践团队在实践地的合影等相关证明材料。 各团队在实践活动中接受辅导员的全程管理。同时,校学生社会实践服务中心将在暑期委派专人值班,处理学生社会实践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通过即时通讯工具,与实践团队建立即时联系。 实践过程中若出现特殊情况涉及项目人员和活动计划的调整,处理方式和相关要求详见人大学生社会实践网 实践宝典 / 管理制度 / 过程管理 (八) 结项或撤项申请 结项/撤项时间:2012年9月15日9:00-19:00,9月16日9:00-16:00 按期完成社会实践活动的,请全体成员一起在结项时间内到校学生社会实践服务中心(学生活动中心105室)归还社会实践旗帜和未使用的介绍信,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申请结项。结项材料及相关要求详见人大学生社会实践网“实践宝典/管理制度/结项要求”。 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如期完成实践活动,请领队在结项时间内到校学生社会实践服务中心(学生活动中心105)提交书面撤项申请(须辅导员和项目团队全体成员签字),说明相关情况,报校团委实践部审批。 (九) 结项审定 对于结项申请,校团委实践部将根据项目实践方案和实践成果,对结项申请材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审查。审查合格的,发放结项证书和经费补贴;审查不合格的,不予结项。 对于撤项申请,校团委实践部老师将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批,做出“同意撤项”或“不予结项”的决定。 请注意,如果出现弄虚作假、抄袭等行为,或者不按期提交结项申请或撤项申请的项目,一律按“不予结项”处理。 凡“不予结项”的,项目团队所有成员,不能参与任何社会实践评优,且两年内不得申报参与社会实践项目。校团委将汇总“不予结项”的项目及团队名单,向学院和学校有关部处通报,另行处理。 (十) 评优表彰 学校将于2012年底召开2012年度学生社会实践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包括自由组队项目在内的各类获奖社会实践项目进行表彰。 五. 保障与奖励 (一)学生社会实践自由组队项目是学校实践教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列入“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学分认定的重要项目。社会调研类项目的成果,也可以作为“社会调查”学分获取的依据。 (二)校团委原则上将为获批立项的自由组队项目提供一定额度的经费支持。同时,校团委实践部将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每支团队提供社会实践旗帜1面、介绍信若干,并向每位参与社会实践的同学提供主题文化衫1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1份。 (三)校团委将根据社会实践的成果及其分享情况,对优秀团队和个人进行奖励,并择优推荐其参评北京市乃至全国的社会实践先进团队和个人。对于圆满完成社会实践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同学,将推荐其参评学校相关奖学金。 (四)对于特别优秀的实践成果,校团委组织报送相关政府部门或推荐其参与“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乃至“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并结集出版《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成果汇编2012》。 六. 联系方式 人大学生社会实践网将全程发布相关信息,网址为: http://sp.ruc.edu.cn。 校学生社会实践服务中心位于学生活动中心105室,联系电话:62518251。 校团委实践部 2012 4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