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学生社会实践项目(自由组队、基层建设、国际交流、集中组队)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3-04-09 10:26 浏览量:

活动时间: 2013-04-09 10:26:00 ~ 2013-04-09 10:26:00

活动地点:--

转自人大社会实践网:http://sp.ruc.edu.cn/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19:xiangmushenbao2013&catid=14&Itemid=468

各学院分团委、广大同学:

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校团委与相关部处和各学院通力合作,近年来不断完善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体系,着力思想引领、组织建设与管理创新,不断加强学生社会实践的选题辅导、培训、过程管理和成果转化,设立自由组队项目、基层建设项目、国际交流项目、委托调研项目、集中组队项目、基地合作项目、纵向规划项目等多层次的实践项目,启动“千人百村”大型社会调研等专项行动,全方位地为学生深入基层、了解国情、增长才干搭建平台,打造了社会实践的“人大模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2013年,学校将继续围绕以“厚重”为核心的人才培养体系路线图,设立各类学生社会实践项目。校团委、校学生社会实践服务中心将继续与相关部处和各学院紧密合作,以“稳定规模、创新机制、强化管理、提升质量”为基本原则,做好各类学生社会实践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启动2013年学生社会实践自由组队项目、基层建设项目、国际交流项目和集中组队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介绍

自由组队项目、基层建设项目、国际交流项目和集中组队项目均为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社会实践项目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利用暑期开展活动。四类项目均为团队申报项目,均可自拟选题、自主选择实践地开展实践活动,但是在设立目标、团队组建方式和规模限制等方面有所差异。

自由组队项目是由学生根据自身的专业优势、专业兴趣、技能特长自主组建社会实践团队,选择实践地点,拟定实践方案,自主开展活动的实践项目。自由组队项目可以跨学历层次、跨年级、跨专业组队申报。

基层建设项目主要支持党支部、团支部、班级、宿舍、学生组织、社团等基层组织开展实践活动,必须以基层组织的名义申报,参与人员必须为该基层组织成员,实践主题、活动时间、实践地点和实践方案自拟。

国际交流项目旨在扩大学生国际交流规模,拓展学生国际视野,促进国际交流经验与成果分享,提升人民大学的国际影响力,主要分为三类:I类项目主要支持赴境外交换学习、访问交流、课程培训、国际实习以及参加国际会议的同学在境外自主开展社会调研或社会考察活动;II类项目主要由校团委与国际交流处合作,支持中国人民大学外国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利用暑期返乡机会,在境外开展社会调研或社会考察活动。III类项目主要由校团委与国际交流处合作,组织在人民大学留学、交换学习、访问交流、短期培训(含参加国际小学期课程班)的外国及港澳台学生与人民大学学生共同在国内开展社会调研或社会考察活动。

集中组队项目只面向学校各机关部处、校团委各部门和各学院分团委申报,主要由相关单位结合当前国家重大现实问题和学校中心工作组队开展,由学校党政干部、教师带队实施,重在引导学生把握时代脉搏,关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提升实践创新能力,同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团队建设。

二. 活动内容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主要包括“社会考察”、“社会服务”和“社会调研”三类。“社会考察”主要是指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社会教育基地(例如科普、环保、法制、道德、禁毒等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活动,旨在开阔视野、了解国情、提升认识;“社会服务”主要是指利用自身的智力和专业优势开展的、旨在改善和发展社会成员生活福利的公益性实践活动;“社会调研”主要是指应用科学方法,对特定的现象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探求其发生的原因和相关联系,从而为解决理论性或政策性的问题贡献力量的实践活动。

三. 选题领域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社会实践选题分为八大领域,具体为“关注社会民生”、“建言公共服务”、“聚焦城乡经济”、“思考教育发展”、“考察文化变迁”、“探究企业管理”、“体验国际文化”和“追忆先辈伟业”。

校团委实践部根据学校社会实践工作专家委员会的建议,整理编制了前六个领域的《选题指南》,发布在“人大学生社会实践网”实践宝典栏目,供广大同学申报参考。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选题指南仅列明选题领域,各团队需要在这些领域中考虑具体的选题,也可以在所列领域以外自主选题。

四. 申报要求

1.申报人限制:

(1)申报项目团队的所有学生必须是具有我校学籍并按期注册的,非毕业年级的在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已经取得在我校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或已经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应届毕业生也可参与。

(2)申报国际交流I类项目的同学必须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大陆居民,并且已经有明确的暑期赴境外学习、访问、参会或实习安排;申报国际交流II类项目的同学必须是非中国国籍居民或港澳台居民,并且已经有明确的暑期返乡安排;III类项目不面向在校学生申报。

2.团队规模限制:

自由组队、国际交流团队规模严格限制在2-5,基层建设项目、集中组队项目规模原则上应为4-8人,其中均包括1名学生领队(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辅导员不计算在内。

3. 申报项数限制:

(1)自由组队项目:每名学生只能以领队身份申报1个项目,参与项目(包括作为领队和作为队员)总数不超过2项。

(2)基层建设项目:每个宿舍、院系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最多只能申报1个基层建设项目,每个党支部、团支部、班级最多可以申报2个基层建设项目,每个校级学生组织最多可以申报6个基层建设项目。

(3)国际交流项目:每名学生只能作为领队或者队员申报1个项目。

(4)集中组队项目: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最多申报2个项目。

4.每个项目须联系确定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可以是学校教师(含博士后)或行政人员。

五. 实施流程

(一)申报咨询辅导

即日起至2013年4月21日(包括周末),每天14:00-17:00,校学生社会实践服务中心就项目申报相关问题接受咨询,地点为学生活动中心105,不接受电话咨询。

(二)组队申报

1. 组队并拟定实践方案。学生自行组建实践团队、联系指导教师,在指导教师的辅导下确定实践选题、拟定实践方案。

2. 填写《A1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表》。该申报表可在人大学生社会实践网登录后从“下载专区”下载(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均为62518251),表前有填表指南,请务必事先仔细阅读,以免因填写不规范而影响立项资格;

3. 项目初审。打印《A1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表》,所有成员亲笔签字后,报相关单位初审。自由组队项目、基层建设项目(校级学生组织和社团申报的项目除外)、国际交流项目报领队所在学院分团委初审;校级学生组织申报基层建设项目报指导老师初审;学生社团申报基层建设项目报校团委社团部初审;集中组队项目由申报单位初审。

4. 发送电子版申报表。2013年5月3日23:00前,将《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自由组队项目申报表》电子版(word2003格式)发送至ov@ruc.edu.cn;

5. 网上申报。2013年5月3日23:00前,进行网上申报。请在“人大社会实践网”点击“网上申报/2013年度项目申报”,填写相关内容。网上申报系统4月15日起开放。请务必在进行网上申报前认真阅读申报网页上方的申报指南。

6. 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申报团队于2013年5月4日、5日9:00-16:00期间,将以下申报材料交到校学生社会实践服务中心(学生活动中心105室)。

(1)经初审单位盖章后的《A1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表》1份;

(2)实践地相关单位接收证明(非必需);

(3)其他可以证明选题价值、团队优势的材料(非必需)。

(三)立项评审

1. 申报资格审查。主要按照申报要求,对项目领队及成员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查,并核实初审单位意见。

2. 规范性审查。凡是网上申报、电子版申报表、纸质版申报表等三项申报材料出现缺失或信息不一致,以及弄虚作假、信息填写不规范或违法申报要求的,一律取消立项资格。

3. 立项评审。重点对实践选题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以及申报团队的综合优势进行评审。

4. 公布拟立项名单。拟立项名单将于2013年5月底在“人大学生社会实践网”公布。请注意,按要求参加培训和相关活动后方可取得正式立项资格。

(四)培训辅导

培训由校团委实践部和校学生社会实践服务中心组织实施,主要包括三项内容:

(1)项目实施、项目调整、安全管理、经费管理、结项相关事宜说明,帮助同学们顺利实施实践项目并形成优秀社会实践成果;

(2)学生社会实践辅导员团队组织的分组辅导和单独辅导,促进各团队加强交流合作,帮助各团队完善活动方案。

(3)安全教育与急救培训。

(五)启动仪式

6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将发放社会实践旗帜、介绍信等相关物资。

(六)开展实践

各团队根据计划利用暑期自行奔赴实践地开展活动,并尽可能在实践地开具相关证明,保留实践团队在实践地的合影等相关证明材料。

各团队在实践活动中接受辅导员的全程管理。同时,校学生社会实践服务中心将在暑期委派专人值班,处理学生社会实践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通过各种通讯工具,与实践团队建立即时联系。

实践过程中若出现特殊情况涉及项目人员和活动计划的调整,处理方式和相关要求详见人大学生社会实践网实践宝典/管理制度/过程管理

(七)结项或撤项申请

结项时间:2013年9月,14日9:00-19:00、15日9:00-16:00

按期完成社会实践活动的,请全体成员一起在结项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归还社会实践旗帜和未使用的介绍信,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申请结项。结项材料及相关要求详见人大学生社会实践网“实践宝典/管理制度”相关要求。

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如期完成实践活动,由领队在结项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书面撤项申请(即《B3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撤项审批表》,须在人大学生社会实践网下载填写后打印),说明相关情况并归还社会实践旗帜、介绍信等物资,报校团委实践部审批。

(八)结项审定

对于结项申请,校团委实践部将根据项目实践方案和实践成果,对结项申请材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审查。审查合格的,发放结项证书和经费补贴;审查不合格的,不予结项。请注意,如果出现弄虚作假、抄袭等行为,一律按“不予结项”处理。

对于撤项申请,校团委实践部老师将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批,做出“同意撤项”或“不予结项”的决定。

凡是不按期提交结项申请或撤项申请的项目,一律按“不予结项”处理。

凡“不予结项”的,项目团队所有成员,不能参与任何社会实践评优,且两年内不得申报参与社会实践项目。校团委将汇总“不予结项”的项目及团队名单,向学院和学校有关部处通报,另行处理。

(九)评优表彰

学校将于2013年底召开2013年度学生社会实践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各类获奖社会实践项目进行表彰。

六. 保障与奖励

(一)学生社会实践各类项目是列入“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学分认定的重要项目。社会调研类项目的成果,也可以作为“社会调查”学分获取的依据。

(二)校团委原则上将为获批立项的各类实践项目提供一定额度的经费支持。经费主要为补贴性质,在各团队按要求提供各类票据的前提下,京内项目补贴原则上不低于200元,京外项目补贴原则上不低于500元,具体额度将在正式立项前与各团队确认。

(三)校团委将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每支团队提供社会实践旗帜1面、介绍信若干,并向每位参与社会实践的同学提供主题文化衫1件,购买团体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保险1份。

(四)校团委将根据社会实践的成果及其分享情况,对优秀团队和个人进行奖励,并择优推荐其参评北京市乃至全国的社会实践先进团队和个人。

(五)对于特别优秀的实践成果,校团委组织报送相关政府部门或推荐其参与“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乃至“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并结集出版《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成果汇编2013》。

七. 联系方式

人大学生社会实践网将全程发布相关信息,网址为:http://sp.ruc.edu.cn

校学生社会实践服务中心位于学生活动中心105室,联系电话:62518251。

校团委实践部

20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