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基层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活动时间: 2012-05-23 16:59:00 ~ 2012-05-23 16:59:00
活动地点:--
一.
基层建设项目简介 社会实践基层建设项目是由党支部、团支部、班级、宿舍、学生组织、社团等基层组织组队,根据专业优势、兴趣、技能特长等确定实践主题,选择实践地点,拟定实践方案,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基层建设项目与自由组队项目的类别划分一致,主要分为“社会考察类”、“社会服务类”和“社会调研类”三类。
“社会考察类”主要是指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社会教育基地(例如科普、环保、法制、道德、禁毒等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活动,旨在开阔视野、了解国情、提升认识;
“社会服务类”主要是指利用自身的智力和专业优势开展的、旨在改善和发展社会成员生活福利的公益性实践活动;
“社会调研类”主要是指应用科学方法,对特定的现象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探求其发生的原因和相关联系,从而为解决理论性或政策性的问题贡献力量的实践活动。 从关注领域的角度,2012年社会实践项目主要分为“关注社会民生”、“建言公共服务”、“思考教育发展”、“考察文化变迁”、“聚焦城乡经济”、“探究企业管理”等六大类。
二.
选题领域 各基层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和专业优势,自主选题组队。根据学校社会实践工作专家委员会的建议,校团委实践部整理编制了选题指南并已经发布在
人大实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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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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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题指南内,供各基层组织申报参考。
选题指南仅列明选题领域,学生可以在这些领域中考虑具体的选题,也可以在所列领域以外自主选题。
三.
申报要求 1.基层建设项目主要面向基层组织申报,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基层组织均可申报。基层组织包括: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班级、宿舍、校级学生组织、院系团学组织、按照校团委相关规定登记注册并正常运转的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 2.每个基层建设项目团队设领队1名。领队原则上应该是基层组织负责人(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班委、宿舍(室)长、校级学生组织部门负责人及以上、院系团学组织负责人、社团负责人)。非组织负责人担任领队的,必须由组织第一负责人签署书面推荐意见(A4纸手写,说明原因并签名)。 3. 每个基层建设项目需联系确定指导教师1名。指导教师应为我校在编教师或行政人员。 4.每个宿舍最多只能申报1个基层建设项目,每个党支部、团支部、班级、院系团学组织、社团最多可以申报2个基层建设项目,每个校级学生组织最多可以申报6个基层建设项目。 5.宿舍申报项目的,团队人数不少于宿舍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党支部、团支部、班级申报项目的,团队人数不少于该基层组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校级学生组织、院系团学组织、社团申报项目的,团队人数应不低于6人,不超过12人。
四.
实施流程
(一)申报咨询 即日起至5月25日(不含周末)9:00-11:00 &15:00-17:00,校学生社会实践服务中心将就社会实践基层建设项目相关问题接受咨询。咨询地点为学生活动中心105,不接受电话咨询。
(二)组队申报 有意向申报的基层组织组建实践团队,并在指导教师的辅导下确定选题,制定实践方案并进行申报。实践活动方案包括项目背景与意义、项目主题、主体活动、时间安排、预期成果等,有条件的还可以设计活动过程中的视觉形象系统。申报程序如下: 1.
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基层建设项目申报表》。填写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填表指南。该申报表可在人大学生社会实践网“下载专区”下载(在网站实名注册成功方可下载),表后附有填表指南,请务必事先阅读; 2.
审批。打印《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基层建设项目申报表》,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到报相关部门初审(
党支部、团支部、班级、宿舍项目、院系团学组织报所在学院分团委进行初审,校级
学生组织项目报校团委相关部门初审,
社团项目报校团委社团部初审)。初审主要审查申报信息的真实性、项目意义和可行性,以及是否符合上述限项规定;
3.
发送电子版申报表。2012年5月30日中午12:00前,将《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基层建设项目申报表》电子版(word2003格式)发送至 yv@ruc.edu.cn ;
4.
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2012年5月30日13:00—18:00期间,将初审单位加盖公章的《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基层建设项目申报表》提交到校学生社会实践服务中心(学生活动中心105室)。如果有相关说明、证明或论证材料,也可一并提交。
(三)项目审批 学校团委将组织根据申报团队提交的材料,对项目选题的意义、项目促进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性、创新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进行立项审批,并于2012年6月初在“人大学生社会实践网”公布立项结果。
(四)召开立项大会 校团委实践部于6月初组织召开立项大会,就基层建设项目实施、项目调整、安全管理、经费管理、结项相关事宜进行说明,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并在人大实践网公布。未参与此次立项大会视为自动放弃立项资格。
(五)启动仪式 6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正式开展实践前将发放社会实践旗帜、介绍信等相关物资。
(六)开展实践 各团队根据计划利用暑期自行奔赴实践地开展活动,并尽可能在实践地开具相关证明,保留实践团队在实践地的合影等相关证明材料。 校团委实践部组建辅导员团队,对所有学生社会实践项目进行全程辅导与管理。 校学生社会实践服务中心将在暑期委派专人值班,处理学生社会实践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通过即时通讯工具,与实践团队建立即时联系。 实践过程中若出现特殊情况涉及项目人员和活动计划的调整,处理方式和相关要求详见人大学生社会实践网
“实践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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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管理”。
(七)结项或撤项申请 结项/撤项时间:2012年9月22日9:00-19:00 按期完成社会实践活动的,请在结项时间内到校学生社会实践服务中心(学生活动中心105室)归还社会实践旗帜和未使用的介绍信,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申请结项。结项材料及相关要求详见人大学生社会实践网“实践宝典/结项要求”。 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如期完成实践活动,请领队在结项时间内到校学生社会实践服务中心(学生活动中心105)提交书面撤项申请(须指导教师和项目团队全体成员签字),说明相关情况,报校团委实践部审批。
结项材料及相关要求详见人大学生社会实践网“实践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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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项要求”。
(八)结项审定 对于结项申请,校团委实践部将根据项目实践方案和实践成果,对结项申请材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审查。审查合格的,当场发放结项证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结项。
请注意,如果出现弄虚作假、抄袭等行为,一律按“不予结项”处理。 对于撤项申请,校团委实践部将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批,做出“同意撤项”或“不予结项”的决定。 凡是不按期提交结项申请或撤项申请的项目,一律按“不予结项”处理。
凡“不予结项”的,项目所属基层组织及项目所有成员,不能参与任何社会实践评优,且两年内不得申报参与社会实践项目。
(九)成果分享 校团委实践部将在人大社会实践网上公布各基层建设项目的实践成果,并通过各种形式,邀请相关团队代表就实践中的所见所闻所感,与全校同学分享,同时可以通过PPT、DV等方式展示社会实践成果。
(十)总结表彰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评奖每年进行一次,基层建设项目纳入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评奖范围,获批结项的项目进入当年评奖范围。
五.保障与奖励 1.基层建设项目是学校学生社会实践项目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列入“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学分认定范围的社会实践活动。 2.校团委原则上根据实践活动完成情况、实践成果及专家评审意见,为基层建设项目提供一定经费支持。 3.校团委实践部将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每支团队提供社会实践旗帜1面、介绍信若干,购买意外伤害团体保险1份。 4.校团委将根据社会实践的成果及其分享情况,对优秀团队和个人进行奖励,并择优推荐其参评首都大学生社会实践奖项。
六.联系方式 人大学生社会实践网将全程发布相关信息,网址为:http://sp.ruc.edu.cn。 校学生社会实践服务中心位于学生活动中心105室,联系电话:62518251。
校团委实践部
校学生社会实践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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