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5-2016学年吴玉章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及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生奖励评审工作总体安排,并考虑宝钢奖学金申报时间提前的实际,学校现启动本年度吴玉章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及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简介
吴玉章奖学金由吴玉章基金委员会在我校设立,旨在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表彰专业基础扎实、学术上有所成就的研究生和熟练掌握专业知识、有一定科研能力、积极参加社会活动的本科生。该奖项要求获奖学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在学习、工作、科研各个方面都具有表率作用,成为身边同学学习的榜样。
宝钢奖学金由宝钢教育基金会于1994年在我校设立,旨在奖励我校脱产学习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该奖项的宗旨是奖励优秀人才,力行尊师重教,推动产学合作,支持教育发展。
我校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对象限在我校就读的香港、澳门、台湾和华侨学生,包含宝钢教育基金会在我校设立的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和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在我校设立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此奖项实行学生自由申报。
二、评审工作要求
1.学院严格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原则,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奖学金评审细则》(附件一)、《中国人民大学宝钢奖学金评审细则》(附件二)规定的评审条件与评审程序要求组织推荐、评审工作。
2.参评学生不得兼报两个奖项。参评学生需填写申请表(附件四、五)和《吴玉章奖学金、宝钢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附件六)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根据往年评审情况,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具有奖励金额高、覆盖面大的特点,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位符合条件的港澳台侨学生。参评学生需填写申请表(附件七)并提交上一学年成绩单(教务部门盖章,新生提交入学考试成绩)。学院填写《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八)。
4.根据工作进度要求,我院拟申报同学,务必于9月22日前将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duzc@ruc.edu.cn,学院将组织老师进行初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