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若考生对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复核结果有疑义,需向北京教育考试院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考生须填写《北京市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复查申请表》(见附件),写明申请复查的具体内容和理由,本人签字后,于3月15日前提交至报考学院。
附件:北京市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复查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