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预防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发生工作的紧急通知

更新时间:2007-05-18 08:00:55 浏览量:
关于做好预防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发生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院(系): 春夏之交是精神疾患和心理问题的多发期,本周以来,北京多所高校相继发生学生自杀事件,我校也发生了个别危机事件。为预防更严重事件的发生,正确处理学生心理问题,现对有关工作做出如下安排和要求: 一、 院(系)领导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 很多危机事件在发生之前,当事人的语言或行为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迹象,因此是可以察觉并预防的。危机排查工作的目的就是帮助我们有效的发现和识别学生当中的高危人群,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早发现、早干预,防患于未然。请各院(系)切实做好心理危机排查表的报送工作。(今年3-4月排查表报送情况见附件一) 二、 提高班主任队伍的责任意识,要求各班主任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开展一次摸排谈话,做到心中有数。对其中经济压力较大者要给予适当的帮扶,缓解其生活压力。 以下十二种情况要特殊关注: 1、遭遇突发事件,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者; 2、学习压力过大、学习困难者; 3、个人感情受挫者; 4、人际关系失调者; 5、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社会交往很少,缺乏社会支持者; 6、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者; 7、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自卑感强烈者; 8、身体出现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者; 9、患有严重心理疾病者,如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 10、正在服用精神类药物控制病情以及曾患心理疾病休学、病情好转又复学者; 11、身边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者; 12、转系、休学、降级、或近期遭受处分者。 三、 正确妥善地处理有关问题。对确诊有精神疾患的学生应尽快转诊,或休学治疗,避免情况恶化,必要时主动与学生工作部心理咨询室联系(办公地点:北区食堂505室,联系人:赵颖、胡邓,联系电话:62511397,62517770)。 四、 学生工作部于5月12-6月2日举行“自信、关爱、和谐”2007中国人民大学心理健康月系列活动(具体活动安排见附件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各院要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增强学生心理健康自我教育的意识。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0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