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新生学(宿)费交费须知

更新时间:2015-05-28 15:50:31 浏览量:

 凡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会收到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及密码函。该银行卡是学校代为开立的,用于缴纳每学年学(宿)费以及各类奖学金的发放、校园卡圈存使用。此卡在学期间不得注销。

一、缴费标准

1、学费

2015年硕士新生学费标准参照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及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批复设定。查询本人各项录取手续办理进度及应缴学费金额,请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点击“2015年硕士生录取手续办理进度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2、住宿费

校本部住宿费标准根据具体宿舍安排而确定,最高不超过1200元/人˙年。苏州校区住宿费根据苏州独墅湖高等教育区收费标准收取,详见《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二、缴费时间及方式

1、缴费时间

请各位学生于2015年6月8日前(不含当日)任选一种缴费方式缴纳学(宿)费。

校本部住宿费,请学生于8月20日之前将最高上限1200元/学年,存入银行卡,学校将根据实际住宿标准进行宿费统一划转。(因开学前宿舍安排才能确定,校本部住宿费切勿提前汇款,否则无法及时认领到学生名下。)

苏州校区住宿费在入学报到时由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财务室代收,统一转给独墅湖高等教育区。

2、缴费方式

(1)网银支付。请各位学生登录http://fee.ruc.edu.cn/pay.html(学校主页—>考生及访客(主页右上角)—>生活服务—>新生缴费),输入“支付码”,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学费(可使用任意银联卡)。支付码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学生(邮件为系统自动发送,如因发送失败或被拦截等原因,致使学生没有收到邮件的,请采用其他方式缴费)。

(2)银行划转。请各位学生将应当缴纳的学费存入学校寄出的中国银行借记卡中。学校将统一划转学费至中国人民大学账户。请保存好银行存款回执,以便查询。

(3)银行汇款。请汇款至中国人民大学账号,并在汇款单附言上注明:学生姓名、考生编号后五位、院系。(请勿使用支付宝汇款)

开户户名:中国人民大学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北京人大支行

开户账号:3389 5603 1681

附言如:李某某、12345、经济学院

三、缴费注意事项

1、采用银行划转和银行汇款方式交费的学生,请在6月8日后7个工作日自行到当地的中国银行网点或致电中行客服010-95566查询。

2、学生收到银行卡后,请及时到当地中国银行柜台或ATM自动取款机上更改银行卡密码(银行卡的初始密码见银行信函)。

3、中国银行总行规定,办理异地通存业务每笔5‰手续费;跨行汇款业务每笔1%手续费,上述两项最高收费额均为50元。此笔手续费用由学生个人自行负担。

4、正式的学费收据入学后到本学院领取。

5、如有问题请与下述对口部门联系。

中国人民大学财务处(科研楼B座一层)010-62516582 (学生缴费)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010-62515340 (招生录取业务)

中国银行人大支行(文化大厦一层)010-82509573 (银行卡业务)

                                                                                                       中国人民大学财务处、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