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届“创新杯”中国人民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公告

更新时间:2017-02-17 07:52:44 浏览量:

根据《“创新杯”中国人民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经竞赛组委会研究决定,即日起启动第十九届“创新杯”中国人民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拟参赛学生务必仔细阅读《“创新杯”中国人民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2005年12月)》(附件1,以下简称“竞赛章程”),了解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要求。具有参赛资格的学生按照文史哲、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类、教育类、创业计划设计、应用艺术和其它9个类别申报参赛,每名学生限报1件作品。如有学生参与多件作品的申报,不论是作为第一作者还是非第一作者,不论通过同一学院申报还是不同学院申报,也不论在同一类别还是不同类别,所参与申报的作品直接取消评奖资格。

二、参赛作品须明确1-2名指导教师,且指导教师研究方向与作品选题领域应具有相关性。本届竞赛不再发布选题指南,参赛学生从选题到形成作品的全过程中应与指导教师保持密切沟通,充分听取指导教师的意见和建议。

三、鼓励在“千人百村”社会调研、“街巷中国”城市调查等寒暑假社会实践项目、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等各类学术实践项目成果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加强调研和修改完善,形成参赛作品。

四、调查报告或论文类作品须严格遵循作品格式规范(附件2),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五、作品评审为匿名评审,所有参赛作品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作者信息、指导教师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六、竞赛实行学院推荐参赛制度,不接受学生个人或团队直接报名参赛。鼓励各学院通过组织学院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遴选优秀作品并推荐其参赛。每个学院可推荐15件作品。鼓励各学院尤其是本科生人数较少的学院推荐研究生作品。

七、根据竞赛章程,有效参赛作品获奖率为80%左右。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占获奖作品总数的比例大致为5%、10%、20%和65%。特等奖可以空缺。竞赛组委会为所有获奖作者颁发荣誉证书,为特等奖作品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并根据相关资金募集情况为部分获奖作品作者和指导教师颁发奖金。

八、各参赛队伍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参赛作品申报,否则视为放弃参赛资格。参赛作品申报包括:

(一)电子版材料(所有电子版文档存为1个文件夹,用作品名命名,压缩后发送至infotuanwei@126.com)

1、参赛作品:用“学院名_作品名”命名。

2、参赛作品申报表(附件3):用“学院名_第一作者姓名_作品名”命名。

(二)网络申报

网络申报系统将于2017年3月1日开通,相关信息另行通知。网络申报主要填写每件作品及作者、指导教师相关申报信息,信息需与参赛作品申报表保持一致。

(三)纸质版材料(提交至信息楼233室)

1、参赛作品:内容与电子版一致,每件作品独立装订(左侧两颗订书钉装订即可,不需要胶装也不需要加塑料封面),1式5份。

2、参赛作品申报表:每件作品1份(不能超过1页),须有各学院相关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分团委公章。

3、其他证明作品发表、申请专利、获采纳、获奖或获得其他社会评价的证明材料,每件作品的所有证明材料须装订成册。

九、竞赛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1月9日 发布竞赛公告及相关文件
3月19日 各参赛队伍向学院团委提交参赛作品电子版、纸质版材料
3月31日 各学院完成网络申报并向校团委学术部提交参赛作品电子版、纸质版材料
4月20日前 完成作品初步评审工作
4月30日前 完成特等奖作品答辩工作
5月7日 公示作品获奖信息

十、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信息楼233

咨询电话:62513007

附件1:“创新杯”中国人民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附件2:“创新杯”调查报告及论文类作品格式规范

附件3:“创新杯”中国人民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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