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定于2010年11月5日晚9点到十点半人口普查,请同学务必留在宿舍

更新时间:2010-11-04 13:00:47 浏览量:
我院定于2010年11月5日晚9点到十点半人口普查,请同学务必留在宿舍。

根据国家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相关部署,我校将于11月1日至10日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登记工作。 为圆满完成此次人口普查任务,学校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中国人民大学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根据“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工作原则,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将普查工作做了详细安排。依据工作分工,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公寓的普查工作。现将本次人口普查(学生公寓部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普查工作内容: 1、普查对象为全体住校本、硕、博学生。 2、普查工作以“户”为单位开展,每个学生宿舍即为一户。 3、每位学生必须真实填写《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短(长)表》,并签字确认。 4、普查公寓楼:东风5、6、7楼,红1、2、3楼,品园1、2、3、4、5、6楼,宜园3楼,知行1、2、3、4、5楼共18栋学生公寓楼(住在静园、宜园、林园等处的学生由社区负责普查)。 二、普查工作安排: 1、11月3—7日,各学院配合开展普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2、11月9—10日,学工部汇总普查数据。 三、普查工作要求: 1、为保证工作有序开展,请各学院确定专人负责联系和统筹本学院人口普查工作,并于11月3日11时前将该负责人名单电话报至党委学生工作部(62515533)。 2、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各班班主任、班级辅导员做好宣传和协助工作,各学院指定的本次人口普查工作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本院住校学生在指定普查入户登记时间内留在宿舍,全力配合普查人员(联系方式见附件2)进行入户普查登记工作,并确保信息真实无误。 3、对于普查工作期间有错过普查登记学生的学院,该学院须在11月10日前负责联系该同学完成普查工作。 4、对于普查期间工作不负责任的单位、个人和不配合入户登记普查的学生,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对于造成工作重大失误的单位和个人,学校相关部门将给予相应处分,直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人口普查工作事关国家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务必认真配合开展普查工作,争取圆满完成我校普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