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本校应届毕业生集中转让个人旧书籍资料等物品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6-04-25 08:00:20 浏览量:
关于组织本校应届毕业生集中转让个人旧书籍资料等物品的通知

为方便本校应届毕业生及时处理旧书籍资料等物品,轻松离校奔赴新的学习或工作岗位;为维护好毕业生派遣期间的校园公共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系)应加强应届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的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学生办理好各种手续,注意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文明离校。 二、自4月20日起—6月底,应届毕业生可以在学生活动中心东小院和信息楼西侧空地,转让个人富余的书籍、学习参考资料、音像制品、体育器材等物品,具体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的上午10时—下午5时。 三、参加转让活动的学生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或一卡通,并应自觉维护校园环境秩序,服从管理,不得在校园其他地方摆摊设点,不得转让、出售违法违禁物品,不得非法转让自行车。 四、禁止非本校学生擅自在上述区域摆摊设点或进行商业宣传等活动。 五、遇有本校重要政治、文化等活动,学校可以暂停集中转让活动;有关的学生应当顾全大局。 六、对违反学校规定及本通知精神的转让或经营交易、宣传活动,由学校有关部门予以制止、取缔;对不服从劝告、管理的学生,交有关学院(系)处理。对不服从管理的其他人员,报执法机关处理。 中国人民大学保卫处 校团委 2006年 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