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届有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0-05-04 10:00:06 浏览量:

2010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协助做好如下工作:

1、请各学院给予支持和配合,通知有国家助学贷款的2010届毕业生务必于 5月4日前全部返校。

2、兹定于55上午9003201教室,中国银行与我校2010届有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签订偿还贷款协议,要求学生带身份证、学生证、借款合同、黑色签字笔、还款存折或卡(还款账户)。

3、欲出国的贷款毕业生,请各学院严格把关,离校前务必到经办银行(中国银行万泉河支行或人大支行)偿还助学贷款,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否则烦请各学院暂缓发放该生的学位证、毕业证,待学生处开具已还贷款证明后,在予发放。

4、请各学院4月25日前给学生处韩老师提供今年贷款毕业生中已考取研究生的学生名单。有贷款的毕业生保送或已考取研究生的,可以办理还款展期,除第二条要带的材料外,还要求学生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自拟的延期还款申请、上研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上研录取通知书下发之后在提供)。

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