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选拔2011年第二批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1-05-12 15:00:31 浏览量: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第二批选拔及申请受理工作事》(留金传发[2011]3002号)要求,现组织选拔我校该项目第二批留学候选人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拔计划   本次 只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已获国外高校全额奖学金、免学费奖学金或无奖学金拟申请资助的同学),名额不限。其中,无奖学金同学须申请本项目学费资助,如获批准,可获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最高不超过3万美元的学费资助。 二、申请条件、留学期限、留学单位、资助内容和申报材料要求与第一批申报要求相同 (详见:http://grs.ruc.edu.cn/shownews.asp?newsid=1421)。   三、选拔时间安排   1、5月20-29日,各学院广泛宣传,认真选拔,并组织拟申请人员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报名网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   其中: (1)关于“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清单”中第11项:《在籍证明》,申请人前往招生就业处开具“学籍证明”即可。   (2)目前尚未取得国外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可尽快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的本项目第二批可利用合作项目选拔计划一览表中国外学校取得联系(详见附件一),及时取得符合条件的录取通知书;   2、请各学院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在统一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后,于 5 25 日前将本学院申请材料和学院汇总名单统一送到研究生院培养办。   四、其他事宜   1、请申请人严格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清单”的明细要求,认真组织和检查个人申报材料; 2、留学人员派出和管理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 (http://www.csc.edu.cn/Chuguo/46268dabb46a4ae1a7b9ca215142f5d1.shtml)执行。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组织,争取共同圆满完成201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第二批留学候选人选拔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一: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第二批可利用合作项目选拔计划一览表

研究生院 2011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