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0-09-28 11:00:01 浏览量:
关于做好2010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机关各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学校师生员工度过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系)、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召开专门会议,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遇到安全问题迅速处置。

二、各学院(系)应通过专门会议、课堂、班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防止交通、治安、消防以及其他涉及学生安全的事故发生,增强对自然灾害的防御能力。

学生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和旅游等活动,注意预防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特别是要注意眼部卫生,防止感染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疾病。

三、学生工作部应加强对辅导员队伍的领导,充分发挥辅导员队伍作用。放假前应组织检查学生宿舍的安全用电情况,提醒学生长时间外出应关闭电源,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财物,重点排查假期无人的宿舍。

四、校团委、学生会应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外出和举办各种活动时,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不得举行没有安全保障的活动。

五、后勤集团、世纪明德物业管理公司应对各自管辖楼宇的水、电、气等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楼宇进出验证制度、访客登记制度以及学生公寓不得留宿外人制度。

六、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应加强对居委会的领导,组织家属区居民义务安全员队伍,加强对家属区的安全管理。

七、校园建设管理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和后勤集团应加强对各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各工地不发生安全事故。

八、后勤集团应做好节日期间的后勤保障,加强各食堂、各饮食网点的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加强对各商业网点的安全监管,确保各商业网点不发生安全事故。

九、保卫处应加强校园门卫值班制度、访客登记制度,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加大巡逻力度,充分运用人防、物防和技防资源,确保校园治安、交通和防火安全,积极与公安、安全机关协作,防止不稳定事端发生。

十、出版社、书报资料中心、附属中学、附属小学等直(附)属单位,应按照学校要求,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

学校总值班室电话:62511081/62511084

学校24小时报警求助电话:62515911/62510110

学校保卫处值班室电话:62514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