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届毕业生户籍迁移工作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08-06-03 16:00:18 浏览量:
一、各学院请通知本院应届毕业生务必于6月6日前将借用的本人户籍卡交到保卫处户籍办公室。否则,影响派遣、考研等,后果其本人自负。 二、领取迁移证以户籍办通知为准,以院系为单位,不办理个人领取。 三、请本人仔细核对迁移证上的内容,如有误,海淀派出所民警于6月27、28日到保卫处游泳馆三层6306室更改。电话:62512601 具体时间:上午8:30 ---11:30下午2:00---5:00 四、迁移地址已迁京外但需恢复京内的。1、需本人先到招生就业处更改报道证地址。2、到北京市教委办理相关手续。3、到北京市公安局人口处办理恢复手续。4、到海淀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 注:如有此类问题事先与保卫处户籍办联系。 五、北京市教委地址: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 电话:66074808 六、北京市公安局人口处办公地址:丰台区承寿寺路甲19号。电话:87680101 保卫处 2008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