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1年第一批心平贷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1-03-29 14:00:04 浏览量:
各学院:

为培养青年学生的自立、自强意识,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诚信度。本学期我校将继续启动心平贷学金的申请工作,请各学院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心平贷学金管理办法》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项目

1、“心平自立贷学金”主要为中国人民大学全日制在校就读的本科学生和硕士一年级学生(不含单证硕士)提供学费和生活费资助,帮助申请对象顺利完成学业。心平自立贷学金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年。

2、“心平留学贷学金”主要用于帮助解决中国人民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参与国际交流项目费用或出国留学费用。心平留学贷学金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00元人民币。

二、申请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未受过任何校纪校规处分,无不诚实守信行为。

2、学习勤奋努力,高年级本科生申请时上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2/3,不及格科目不超过一门;一年级新生无成绩要求。

3、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三、提交材料

1、《中国人民大学心平贷学金申请表》(一式四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3、申请“心平留学贷学金”的同学须提交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及出国留学期间的费用预算表。

请于2011年3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信息楼245室,填写电子版汇总表发至duzc@ruc.edu.cn。

注:学生所提交的《中国人民大学心平贷学金申请表》中,法定监护人一栏须由学生的家长签字确认。

附件:1、《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xls]

2、《中国人民大学心平贷学金申请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中国人民大学心平贷学金申请表.doc]

3、《心平贷学金申请指南》 [点击浏览该文件:心平贷学金申请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