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1-2012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现已启动
我校2011-2012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现已启动,本学期我校学生资助工作主要有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及心平贷学金共四项助学项目的评审。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
(一)学费减免
本学年我校主要对烈士子女、孤儿或残疾学生予以减免学费和宿费,请对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筛选,如有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相关材料,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减免。
(二)国家助学贷款
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于2011年9月13日正式启动,请各学院按照贷款人数不超过在校学生的20%,研究生贷款申报人数应控制在学院在校研究生人数3%的比例,认真组织学生申贷,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贷尽贷,顺利完成学业。
(三)助学金
本学年我校将对国家助学金及部分社会赞助类助学金进行评审,助学金评审共分为三个等次,特等助学金5000-6000元/人,一等助学金3000-4000元/人,二等助学金2000元/人。少数民族困难学生、灾区学生及2011年通过绿色通道的学生优先考虑(已有专项补助的学生除外)。
(四)心平贷学金
本学期心平贷学金评审分“心平留学贷学金”和“心平自立贷学金”,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均可向学院申请,具体参评要求请以《中国人民大学心平贷学金管理办法》为准。
二、注意事项
(一)未纳入贫困生数据库中的学生,须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报学生处审批后方可申请资助项目。
(二)本学期同时启动的助学项目较多,为充分发挥助学金“帮困助学”的作用,请各院在评审时除向低年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倾斜外, 还要兼顾到高年级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三)曾宪梓奖学金、河南超越助学金为连续资助项目,本学期将对已获助的学生进行跟踪评审,以上两项助学金请填写跟踪表;雁行人大助学金按照资助人的要求已组织学生进行申报,受助学生将不参与此次助学金评审。
(四)同时申请社会赞助类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要分别填写助学金申请表;心平贷学金申请表中法定监护人一栏须由父母签字确认(传真件有效)。
(五)已转业的学生在目前所在院系进行申请。
学生处
二0一一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