ダファベット 入金不要本科学生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认证实施细则
09-07级本科学生: 教务处与校团委于近期联合召开会议,决定实施“本科学生社会实践与服务认证”。 主要要求如下: 1、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8项的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活动。(结合具体实际,2007级为4项,2008级及以后年级为8项) 2、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纳入我校本科学生必修课程,按2学分计,成绩认定为合格和不合格。
3、未通过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考核的学生,不能毕业,发给结业证书。 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订实施细则,详情见附件。 如有疑问,请联系62513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