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2009年暑期学校社会实践学分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9-12-04 15:00:42 浏览量:
根据学校本科生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的相关规定,学校将认定参加2009年暑期学校志愿者和暑期学校核心课程班长、副班长的社会实践学分,每人按照4次认定。请相关同学于12月2-4日,携带学生证和社会实践卡,到科研楼B座604房间认定实践学分。请将登记卡中相关信息填写完整,证明人栏空出。相关信息如下: 时间:2009.6.30-7.24 活动名称:2009年暑期学校志愿服务活动 主办单位:教务处暑期学校项目办公室

暑期学校项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