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College Announc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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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自由组队项目的通知
校团委实践部 2010-04-19 各学院分团委、广大同学: 在学校领导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近年来我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以搭建学生深入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平台,推进学生创新实践能力为目标,依托基层,完善机制,引导学生社会实践团队深入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调查和社会服务活动,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我校已经基本形成了以贯彻落实“宽口径、厚基础、多选择、重创新”的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富有人大特色的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体系,被光明日报等媒体概括为学生社会实践的“人大模式”。 在吹响“十年腾飞”号角之际,学校也在新时期给予了学生社会实践工作更大的支持,不仅将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纳入学分制和学生评优体系,而且自2010年度起将扩大学生社会实践立项规模。校团委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启动2010年学生社会实践自由组队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由组队项目介绍 学生社会实践自由组队项目是我校学生社会实践项目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学生根据自身的专业优势、专业兴趣、技能特长自主组建社会实践团队,选择实践地点,拟定实践方案,自主开展社会调查或社会服务活动的实践项目。 自由组队项目主要分为“服务类”、“调研类”和“服务+调研类”三类。“服务类”主要是指利用自身的智力和专业优势开展的、旨在改善和发展社会成员生活福利的公益性实践活动;“调研类”主要是指应用科学方法,对特定的社会现象进行实地考察,探求其发生的原因和相关联系,从而为解决理论性或政策性的问题贡献力量的实践活动。“服务+调研类”是指将上述两种活动有机结合的行动。 二.活动主题 2010年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主题为: 知行合一展示人大风貌,学用并重践行科学发展 三.选题领域 依照惯例,社会实践自由组队项目不设具体题目,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和专业优势,自主选题组队。根据学校社会实践工作专家委员会的建议,校团委实践部整理编制了选题指南(附件一),供广大同学申报参考。 选题指南仅列明选题领域,学生可以在这些领域中考虑具体的选题,也可以在所列领域以外自主选题。 四.申报要求 1. 自由组队项目必须围绕一定的主题开展,鼓励各实践团队将社会调查与社会服务有机地结合; 2. 自由组队项目团队全体成员必须是具有我校学籍并按期注册的,非毕业年级的在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已经取得在我校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或已经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应届毕业生也可参与; 3. 自由组队项目团队规模严格限制在5人以内,其中领队(项目负责人)1名。如果申报团队超过5人,一律不予立项; 4. 每个实践团队须联系确定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可以是学校教师(含博士后)或行政人员。 五.实施流程 (一) 申报咨询 即日起至2010年4月23日,校团委实践部将委派专人就社会实践自由组队项目相关问题接受电话咨询,帮助学生组队选题。 (二) 学生组队申报 学生自行组建实践团队,并在指导教师的辅导下确定选题,制定实践方案并进行申报。申报程序如下: 1. 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自由组队项目申报表》。填写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填表指南。该申报表可在人大学生社会实践网“下载专区”下载(在网站实名注册成功方可下载),表后附有填表指南,请务必事先阅读; 2. 打印《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自由组队项目申报表》,所有成员签字后到领队所在学院分团委审批并加盖公章; 3. 进行网上申报。请在人大社会实践网左侧主菜单栏点击“网上报名/2010年度自由组队项目”填写有关内容。填写内容必须与申报表内容完全一致。 请注意,网上申报过程中手机号、身份证号、电子邮件等信息都设置了校验,如果填写内容后出现圆形红色感叹号,说明该项内容填写有误,将无法提交。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23日23:00; 4. 2010年5月23日23:00前将《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自由组队项目申报表》电子版(word2003格式)发送至 ov@ruc.edu.cn ; 5. 2010年5月24日9:00-20:00将以下材料交至校团委 学术实践服务中心(学生活动中心105室): (1) 经各院系分团委审查盖章后的《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自由组队项目申报表》; (2) 实践地相关单位接收证明(非必需); (3) 其他可以证明选题价值、团队优势的材料(非必需)。 请注意,凡是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一律不予立项。 (三) 项目审批 学校团委将组织根据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对选题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以及申报团队的综合优势进行立项审批,在2010年6月4日前公布立项名单。 申报者可登陆“人大学生社会实践网”查看立项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到校团委实践部申请复议。 (四) 培训辅导 校团委实践部将组织举行2010年社会实践自由组队项目辅导和有关培训,邀请相关老师和同学就社会调查方法、调研报告写作等对立项团队进行辅导。同时,校团委实践部将就社会实践项目涉及的安全、危机处理、记录存留、经费使用等问题进行说明。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培训辅导过程中将发放社会实践旗帜、介绍信等相关物资。 (五) 启动仪式 本学期末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 开展实践 各团队根据计划利用暑期自行奔赴实践地开展活动,并在实践地开具相关证明,保留实践团队在实践地的合影等相关证明材料。 同时,各实践团队领队要密切与所在院系分团委保持联络,汇报实践情况,及时就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沟通。各院系分团委要确保本院系实践团队领队知晓暑假期间分团委联系方式,保证联络渠道畅通。 (七) 结项申请 各实践团队于2010年9月13日到校团委 学术实践服务中心(学生活动中心105室)归还社会实践旗帜,并提交以下材料申请结项: 1. 电子版材料(用光盘刻录或者U盘拷贝): (1) 团队活动总结1份。总结要求反映实践活动的行程、活动开展情况、社会效益、团队收获以及其他相关内容。 (2) 实践感言若干。每位同学1份,体裁不限,主要为实践过程中的所见、所闻、所感。 (3) 调研报告1份。服务类项目可以不提交。 (4) 实践活动照片,不少于5张。JPG图片格式。照片要求反映团队成员开展实践活动的过程,至少有2张全体成员在实践地的合影,至少有2张记录实践活动过程的照片。照片请务必分别命名为: 2010年×月×日,团队名称及照片说明.jpg (5) 实践活动视频(非必需)。 请注意,各团队务必到人大社会实践网“下载专区”下载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自由组队项目结项材料范本》,并将上述1-3项材料填入其中制定位置,然后将该word文档命名为: 领队姓名:项目名称.doc 2. 纸质材料: (1) 调研报告1份。 (2) 实践过程中的所有发票。 从北京出发直至回到北京的所有火车票(或机票、长途汽车票)、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公共汽车、的票)、办公用品等,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行程的发票和收据,请务必保留备用。 (3) 实践地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证明要求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并写明当地联系人、联系人职务及其联系方式。 (4) 实践活动媒体报道,或其他成果转化证明(非必需)。 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完成实践活动,需要延期结项的,须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和计划结项时间。 凡不如期按要求提交以上材料、也未申请延期结项的实践团队,视为实践未能如期开展,所有成员两年内不得申报参与社会实践项目,且必须全额退还资助经费。同时,校团委将向各学院予以通报,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 结项审定 学校团委将根据各团队的实践方案和实践成果,并与实践地取得联络,评估各实践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结项鉴定。鉴定意见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凡“不合格”的项目,必须全额退还资助经费。 请注意,如果出现弄虚作假、抄袭等行为,一律按“不合格”处理,并向学院和学校有关部处通报,另行处理。 (九) 成果分享 校团委实践部将于9月下旬举行社会实践自由组队项目优秀成果分享会。凡是被鉴定为“优秀”的社会实践项目,可以选派团队代表就调研成果和实践中的所见所闻所感,与全校同学分享,同时可以通过PPT、DV等方式展示社会实践成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 总结表彰 学校将于2010年底或2011年初召开2010年度学生社会实践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包括自由组队项目在内的各类获奖社会实践项目进行表彰。 六.保障与奖励 自2010年度起,学校加大了对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投入,原则上将为所有获批立项的自由组队项目提供500-1500元的经费支持。 校团委实践部将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每支团队提供社会实践旗帜1面、介绍信若干,并向每位参与社会实践的同学提供T恤衫1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1份。 校团委将根据社会实践的成果及其分享情况,对优秀团队和个人进行奖励,并择优推荐其参评北京市乃至全国的社会实践先进团队和个人。对于圆满完成社会实践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同学,将推荐其参评学校相关奖学金。 同时,对于特别优秀的实践成果,校团委将推荐其参与“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乃至“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并结集出版《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成果汇编2010》。 七.联系方式 人大学生社会实践网将全程发布相关信息,网址为: http://sp.ruc.edu.cn。 校团委实践部办公室设在学生活动中心206, 学术实践服务中心办公室设在学生活动中心105。 联系人:范雅雯 王瑾 联系电话:62512803 共青团中国人民大学委员会 2010 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