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2年度第一批心平贷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2-04-09 10:00:36 浏览量: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心平贷学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学校定于4月初启动本年度第一批心平贷学金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心平贷学金”由段永平、刘昕校友捐赠设立,旨在培养青年学生的自立、自强意识,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诚信度,目前包括“心平自立贷学金”和“心平留学贷学金”。

(一)“心平自立贷学金”主要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就读的本科学生和硕士一年级学生(不含单证硕士)提供学费和生活费资助,帮助申请对象顺利完成学业。心平自立贷学金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年。

(二)“心平留学贷学金”主要用于帮助解决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参与国际交流项目费用或出国留学费用。心平留学贷学金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00元人民币。

申请学生可登录学校主页心平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查看相关文件,网址:http://xinping.ruc.edu.cn。

二、申请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未受过任何校纪校规处分,无不诚实守信行为。

(二)学习勤奋努力,高年级本科生申请时上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2/3,不及格科目不超过一门;一年级新生无成绩要求。

(三)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三、申请流程

(一)学生处在校园网、学生处网站发布通知,并通过纸质文件形式下发各学院。

(二)各学院通过网站和班级渠道通知学生,组织学生申请。

(三)有需求的同学,准备如下材料,上交学院。

1、《中国人民大学心平贷学金申请表》(一式四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3、申请“心平留学贷学金”的同学须提交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及出国留学期间的费用预算表。

(四)学院按照项目类型及申请条件,对学生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12年4月20日前将学生的申请材料报送至学生处513室,电子版汇总表发至zizhuban@ruc.edu.cn。

四、注意事项

学生所提交的《中国人民大学心平贷学金申请表》中,法定监护人一栏须由学生的家长签字确认(家长签字页可使用传真件);学院需按照申请条件严格审核学生资格,在学生申请表格上签署学院意见。

附件:1、《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

2、《中国人民大学心平贷学金申请表》

3、《心平贷学金申请指南》

学生处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http://xsc.ruc.edu.cn/node/1783